|
搜索
| 卫健委

咨询电话

深圳市口腔医院临时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

来源:深圳市口腔医院|发布时间:2021-04-07

     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就深圳市口腔医院临时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(招标编号:SZSKQYY-2021-0403)进行院内公开招标。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
  一、 供应商资质要求

   (一)供应商的成立时间

         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,且公司注册时间不晚于2020年11日。

   (二)公司的经营范围:汽车租赁等。

   (三)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。

  二、投标公告时间

       20214月7日至2021413

  三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及联系方式

   (一)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416

   (二)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路70号行政楼501行政管理部

  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18998912866,联系人:郎小姐。

  四、投标文件所需材料:

   (一)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(加盖公章)。

   (二)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加盖公章),如递交文件不是法人本人,则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加盖公章)。

   (三)能体现经营汽车租赁业务范围的相关资质证明。

   (四)投标报价单。

   (五)公司相关情况介绍。

      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。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用牛皮纸文档袋密封、粘贴并加盖封口公章。

  五、本项目情况介绍

   (一)本次临时用车合同期限为壹年,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,但最多不得续签两次。

   (二)根据我院实际用车数量进行结算。结算方式为月结。

  六、特别说明

     本次投标不产生实质订单,供应商通过投标程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,我院根据实际需求及相关办法开展后续采购工作。以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郎小姐 18998912866.

  附:报价单

附件: